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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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国投集团纪检信访举报指南


一、纪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党组织、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不属于纪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商务合作、合同纠纷、涉法涉诉、历史遗留、劳动人事、薪酬待遇,以及其他非纪检业务问题,请向有关政府行政机构、集团职能部门或单位反映。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纪检部门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凡经核实,举报内容属实且为公司挽回重要名誉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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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创新路1号科技创新大厦 电话:0411-86180709
传真:0411-86188006 邮编:116000 邮箱: lsgtzp@163.com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大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758892举报邮箱: dljubao@dlswxcb.com
旅顺国投集团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6638006 举报邮箱:lsgt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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