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现在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应该知道这些→



2024年4月15日

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

它标志着我国第九个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到来。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

我们不仅要深化对

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更要通过实际行动,

筑牢国家安全的坚固屏障。


国家安全 你我共筑

这些知识我们该知道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涉及的16个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维护国家安全该怎么做?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来源 | 国家安全部


主办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创新路1号科技创新大厦 电话:0411-86180709
传真:0411-86188006 邮编:116000 邮箱: lsgtzp@163.com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大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758892举报邮箱: dljubao@dlswxcb.com
旅顺国投集团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6638006 举报邮箱:lsgtzp@163.com
官方微信
网站备案: 辽ICP备*******号 技术支持:大连三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